柴油發電機組布置在民用建筑內的柴油發電機房
發布時間:2019/04/11 點擊量:
柴油發電機組布置在民用建筑內的柴油發電機房應符合下列規定:
1、宜布置在首層或地下一、二層;(在編制,可以布置在屋頂)
2、不應布置在人員密集場所的上一層、下一層或貼鄰;
3、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 2.00h 的防火隔墻和 1.50h 的不燃性樓板與其他部位分隔,門應采用甲級防火門;
4、機房內設置儲油間時,其總儲存量不應大于 1m3,(去掉不大于8小時用量,大于1 m3<2m3的可設2個儲油間,>2 m3時在室外單獨設置<15 m3儲油罐。一般250ml/h.kW)儲油間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3.00h的防火隔墻與發電機間分隔;確需在防火隔墻上開門時,應設置甲級防火門;
5、應設置火災報警裝置;
6、應設置與柴油發電機容量和建筑規模相適應的滅火設施,當建筑內其他部位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時,機房內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。
7、供建筑內使用的丙類液體燃料,其儲罐應布置在建筑外,并應符合下列規定:
7.1、當總容量不大于 15 m3,且直埋于建筑附近、面向油罐一面 4.0 m 范圍內的建筑外墻為防火墻時,儲罐與建筑的防火間距不限;
7.2、當總容量大于 15m3時,儲罐的布置應符合本規范第4.2 節的規定;
7.3、當設置中間罐時,中間罐的容量不應大于 1m3,并應設置在一、二級耐火等級的單獨房間內,房間門應采用甲級防火門。